【发稿时间 :2023-01-29 阅读次数:】
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722-J-DHCGGK2022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运维业绩证明材料:
①“(1)提供单独的运维合同,或投标人控股(股权比例应大于50%)的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署的PPP合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体现投标人负责项目运营)。”修改为“(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单独的运维合同;②投标人控股(股权比例应大于50%)的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署的PPP合同、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协议应体现投标人负责项目运营);③投标人与政府方签署的PPP合同、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协议应体现投标人负责项目运营)。”
②“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另行提供项目业主方(实施方或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注明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2、《运营维护协议》第32条中,“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PPP项目合同》第13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政府付费,且逾期超过180日。”修改为“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PPP项目合同》第13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政府付费,且逾期超过12个月。”
3、招标文件“附件一:报价说明”“二、工程建设其他费 3、下列费用不单独计列,含在运营费用中,由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序号 |
费用 |
1 |
生产准备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2 |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修改为:“附件一:报价说明”“二、工程建设其他费 3、下列费用不单独计列,含在运营费用中,由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序号 |
费用 |
1 |
生产准备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2 |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3 |
进、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费 |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修改为: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东海县水务局
地址:东海县幸福南路16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18-87267828
邮箱:347262820@qq.com
2.集采中心信息
名称: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方式:陈工 0518-87292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18-8726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