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经一路改造工程一标段标段施
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经一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已由连云港港
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 云港控股发[2022]133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为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招标人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经一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位于徐圩港区一港池 101#、102#泊
位后方,港区内命名为纬五路、经一路、纬七路。原道路面层结构为联锁块铺面,经现场
勘察,由于长期车辆荷载作用以及不均匀性沉降,原有道路面层高差起伏较大,对道路行
驶舒适性产生了较大影响,并且联锁块铺面结构不利于清理道路扬尘,导致港区内环保压
力较大,且局部地域雨季易积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港区的正常生产作业。为满足港区生
产需求,提高道路行驶舒适性和道路美观性,现对原有道路面层进行改造。改造面层结构
采用部分混凝土面层铺面及沥青面层结构,改造道路总长约 490m,改造道路宽度为 21m~
23.8m 左右,改造总面积约 11060㎡。
2.2 招标范围:
需要对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纬五路、经一路、纬七路的原有道路面层进行改
造,总长约 490m,总面积约 11060㎡,其中重车区面积约为 10060㎡,小车区面积约为
1000㎡,施工前需拆除原有道路联锁块面层以及下部基层结构,重新整平后震动碾压原垫
层。施工时应注意加强对过路管、沟、井等的保护,改造道路应与原有道路、码头引桥顺
接,并增设护边角钢。在纬七路路段道路两侧增设雨水排水口及排水管道,完善排水系
统,其余道路部分利用原有排水沟进行排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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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
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2.3.1 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2 重要节点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 7 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3.3 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2.3.4 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
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
3.1.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4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港口道路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
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
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
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 项目经理资格:
3.2.1 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等级(建造师专业要求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
建筑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人);
3.2.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
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
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3
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3.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截图复印件,如未提供截图复印件按无效标处理;
3.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截图复印件,如未提供截图复印件按无效标处理;
3.3.4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4.3 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
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 1 名;
5000 万元以上不足 2 亿元的按每 5000 万元不少于 1 名的比例配备;2 亿元以上的不少于 5
名,且按专业配备。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本项目至少投入 1 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
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
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详见电子交易平
台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
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
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堤路 1 号
联系人:陈希
电 话:0518-81765062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 255 号鑫源大厦
邮 编:222042
电 话:0518-82388301
传 真:0518-82383401
4联系人:张璐瑾
E-mail:528728989@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
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
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
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
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
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
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
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
信息的备案。
8.3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
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
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
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
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
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
不予认可。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
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
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
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
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3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3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5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连云港
市政务服务中心 C 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
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 3 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
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
〔2020〕1 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
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 0 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