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如下:
一、规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并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配套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或措施,保证岗位责任制可执行、能落实、必考核、要奖惩。企业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考核奖惩措施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并适时公示考核结果与应用情况。
二、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度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交办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类安全会议的召开,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定措施,监督落实,并做好记录。
三、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并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商贸流通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事故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施登记管理,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达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
四、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五、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商贸流通企业严格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
六、规范落实安全风险应急管控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等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七、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加快安全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八、规范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商贸流通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