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直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
(四)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挂职锻炼、奖励、监督惩戒、辞职辞退、退休、出国(境)审查、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全市商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教育培训工作。
(六)牵头局人才工作;指导全市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牵头负责机关考核考评工作。
(九)负责市区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备案工作。
(十)做好局机关和系统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十一)牵头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十二)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
(十三)联系做好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十四)牵头做好局扶贫工作。
(十五)配合做好企军干工作、双拥工作。
(十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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