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提醒家长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12日,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旅局、体育局等部门发布提醒,国家“双减”政策明确要求,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寒假家长要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加强亲子陪伴与有效沟通,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注意防范风险,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在选择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相关机构是否持有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审核意见书,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机构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培训机关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缴费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合同文本应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机构印章与机构名称是否一致,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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