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涉及损害我市营商环境问题请按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访条例》等规定,核实好问题及时按下列专用邮箱或热线电话实名反映。收到反映后,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反馈。
专用邮箱:lygyshj@163.com
热线电话:05188188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