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租用大巴车跨省组织外来人员返岗的企业,按包车费用60%给予补贴;对首次来连就业人员,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对初创主体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日前,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十条暖心稳岗留工措施,旨在确保春节期间企业有序生产和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连日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春节期间外地留连职工暖心关怀行动,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员工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指导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等措施,鼓励职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春节期间,市各级人社部门提供不间断就业服务,主动对接春节期间持续生产经营企业,精准摸排用工需求,提供针对性用工服务。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就在港城春风行动”“春季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流动招聘进乡镇”等重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综合运用“就在江苏”“连人才”“直播带岗”等线上招聘平台,提供精准化人岗对接服务,促进企业开复工和员工返岗。与此同时,继续实施人社专员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制度,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针对性跟踪服务。
此外,我市将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月28日至2月5日,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按照实际发生交通费用60%的标准补贴企业,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今年1至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保的,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据悉,我市鼓励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吸收大学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并享受见习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奖励补助。春节期间,企业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符合条件的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我市继续落实贷款支持政策,为因稳产扩产需要资金的企业及时提供“苏岗贷”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及规模的企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30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定价,平均定价控制在4%水平,最低可至基准利率(LPR)。不再向企业另行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为了加大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初创主体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50万元和30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我市还继续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延续实施降费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